(一)政策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3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
(二)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费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4.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不得与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注:申领条件(1)和(2)满足其中任意一条即可,该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1.按照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2.按照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按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按照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领资料:
《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表》
(五)证书查询网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zscx.osta.org.cn/)和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hbjdzx.org.cn/)
(六)申领方式:
1.网上申领:
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2.现场办理:
恩施市松树坪还建小区市就业局失业保险股一楼大厅
(七)咨询电话:841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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