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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业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

来源:恩施市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2024-09-17 作者:恩施市人力资源市场 浏览量:

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灵活就业)

事项依据:《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补贴对象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标准灵活就业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60%,缴费基数比例100%以上的不予补贴。

申领条件:

1.已经人社就业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2.实现灵活就业并申报登记;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4.没有不能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其他情形。

申领资料:身份证号和银行账号。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复审公示业务审批资金审批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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