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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就业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

来源:恩施市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2024-09-17 作者:恩施市人力资源市场 浏览量:

三、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

事项依据:《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补贴对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

(三)补贴标准:单位为吸纳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领条件: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领资料:

1.《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3.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复审公示业务审批资金审批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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