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吸纳)
(一)事项依据:《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二)补贴对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
(三)补贴标准:单位为吸纳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四)申领条件: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领资料:
1.《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
3.劳动合同。
(六)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复审公示业务审批→资金审批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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