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就业政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来源:恩施市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2024-12-23
作者:恩施市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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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该政策受理条件是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的,其档案可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灵活就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档案可由原户籍所在地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禁止性要求为档案未密封、档案密封但无密封条及骑缝章、无档案材料目录清单、无档案转递通知单、个人自带档案。申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已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1份;灵活就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供申请材料(由毕业学校直接将其档案转至原户籍所在地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身份证原件(仅限窗口办理时提供)。申请人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办理,也可以到州直、各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