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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就业政策: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

来源:恩施市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2024-09-17 作者:恩施市人力资源市场 浏览量:

四、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

事项依据:《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补贴对象: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补贴标准: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不含个人部分。

申领条件: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领资料:

1.《恩施市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2.《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复审公示业务审批资金审批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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