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
(一)事项依据:《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二)补贴对象: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灵活就业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60%,缴费基数比例100%以上的不予补贴。
(四)申领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实现灵活就业并申报登记;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4.没有不能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其他情形。
(五)申领资料:
1.身份证号和银行账号;
2.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在线学历验证报告。
(六)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复审公示业务审批→资金审批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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