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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

来源:恩施市人力资源市场 时间:2024-09-17 作者:恩施市人力资源市场 浏览量:

七、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

(一)事项依据:《就业促进法》、《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二)补贴对象: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灵活就业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60%,缴费基数比例100%以上的不予补贴。

(四)申领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实现灵活就业并申报登记;

3.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4.没有不能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其他情形。

(五)申领资料:

1.身份证号和银行账号;

2.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在线学历验证报告。

(六)办理流程:

受理初审→复审公示业务审批→资金审批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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